夕阳的闪烁
【红寺堡“共享法庭”架起亲情连心桥 12天化解父子5.2万元纠纷】“刘庭长,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家门口的法庭就把我们父子俩的疙瘩解开了。”5月19日,在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共享法庭”内,当事人买某某握着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媛春的手,由衷地表示感谢。
5月7日,买某某到红寺堡区法院起诉儿子买某,称买某欠自己5.2万元,多次催要未归还。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经梳理发现该案当事人家住太阳山镇,距法院约60公里。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及“共享法庭”优势,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在家门口的“共享法庭”开展调解,综治中心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他借了银行的钱还不上,2021年我帮他还了本金和利息5.2万元。当时他给我出了欠条,白纸黑字约定在2024年9月底还清,可直到现在仍一分钱没还。我还指望着这些钱养老呢!”年过六旬的父亲买某某声讨儿子买某。
“我养羊赔了,又不是故意不还钱。你是我父亲,竟然这样逼我。”不惑之年的儿子买某涨红着脸,反驳父亲不近人情。
看到父子俩一上来就争吵不休,承办法官刘媛春果断将当事人分开,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让双方冷静下来,分开劝导。在沟通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表面上因该笔借款产生矛盾,而根本原因是家庭矛盾引发。父亲认为儿子不上进混日子,经常在外面打麻将,连孙子都是爷爷奶奶在照顾,压根没把还钱放在心上;儿子则认为,他和妻子在日常生活中照顾父母,父亲不体谅他家的实际情况,为了钱闹上法庭太丢人。
针对这种情况,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综合分析利弊,就法律问题现场进行分析指导,并耐心解答疑问,引导双方以“家和万事兴”的理念理性处理纠纷。经过民警、调解员的共同释法析理,最终原、被告自愿和解,买某承诺每个月向父亲还款8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起父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庭前得到圆满解决。
“哪里有需求,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共享法庭’打破传统法庭的时间、空间限制,通过‘一终端、一条线、一块屏’满足群众的司法服务需求,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红寺堡区法院院长陈秀霞表示,群众“吹哨”、法官报到,群众可以到“共享法庭”站点或者通过智能手机,足不出户、足不出村进行网上立案、就地参与庭审、开展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该院将“共享法庭”作为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引导不同矛盾纠纷以最优方式在诉前化解、诉中处理、诉外解决,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加速”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