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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践行雷锋精神 砥砺检察初心—市检察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激发党支部活力,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月4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学雷锋 办实事 做先锋”主题党日活动。
雷锋简介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重读《雷锋日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青年干警重读《雷锋日记》,在字里行间充分感悟雷锋精神,并积极分享自身心得体会,现场讨论氛围热烈。
重温经典影片《雷锋》让全体检察人员深入了解雷锋同志的成长历程与雷锋精神的形成过程,从雷锋事迹中汲取力量,感悟为人民服务的真谛。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
干警和职工积极参与,纷纷伸出手臂,用热血传递爱心,诠释检察人员的社会责任与担当,一袋袋热血汇聚成爱心暖流,为社会奉献出一份力量。活动最后,吴忠市中心血站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送上“点滴见大爱 血浓情更浓”牌匾,对多年来广泛动员和积极参与的行为,表达了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无论岁月如何变迁,“雷锋精神”始终永放光芒。此次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不仅传播了正能量,还增强了检察干警的社会责任感,更践行了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学雷锋”活动为契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成为雷锋精神的传承者,书写新时代雷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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